滨海投资下属全资子公司滨海投资(天津)有限公司(下称“滨投天津”)和中石化新星(天津)新能源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透过中国石化集团新星石油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之全资附属公司,下称“中石化新星天津”)订立综合能源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根据合作协议,从近期合作方面,双方依托各自资源优势,组成综合能源项目专项推进小组,在能源综合管理、综合能源开发、分布式能源规划、建设、运营等领域,推动项目进展。从远期合作方面,双方密切跟踪综合能源项目投资规划情况以及开发建设进度,根据相关综合能源项目进展情况,另行洽谈合作模式等事宜。
中石化新星天津经营范围包括地热资源开发与利用,供冷服务,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等,并积极利用中石化一体化优势和系统内企业消纳优势,打造具有行业特色的清洁能源供应商。
本次与中石化新星天津的合作符合滨海投资发展综合能源的战略意图,并通过双方合作有利于增强聚集综合能源项目开发的技术、品牌、资金等各方面优势,为本集团探索发展“双碳”政策下新能源业务提供良好的实施路径,从而加速本集团向综合能源供应商之转型。